人尸堆成山,连绵不绝。
    脚下随处可见断臂残腿,腥臭的血积成血泊,掉出来的内脏组成烂泥池,一脚踩进去,直埋到膝盖。
    厮杀了一天一夜,玉琅精疲力尽,手腕挥剑时都在颤,人类终究有体力极限,不适合持久战。
    沈烨身为厉鬼,只要有怨气就不会感觉疲惫,情况要比玉琅好很多,但也是血污泥泞,狼狈不堪。
    一人一鬼满身污血,泡在“烂泥池”
    里应付前仆后继的冤鬼。
    恶臭熏得人嗅觉失灵,脚下黏糊糊的触感十分恶心,玉琅脚下打滑,呲溜滑进烂泥池,在脖子埋进去之前,沈烨就先把他捞了出来。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    玉琅甩开身上的内脏,被恶心得脸色煞白。
    “快杀完了。”
    沈烨往前爬,双臂推开挤过来的腐烂器官,“那只鬼想用这些喽啰消耗我们。”
    玉琅艰难跟上,气喘不匀:“他成功了。”
    一座城的人尸怨魂,一天一夜的厮杀,让玉琅手脚无力,眼前黑,随时都能晕倒。
    沈烨回头,嫌弃而吝啬地瞥了他一眼,有种不情不愿的感觉,好像守财奴要大出血的肉痛表情。
    这什么眼神?玉琅不明所以。
    沈烨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团生机,冷冰冰道:“给。”
    见玉琅愣神不收,沈烨心里微松,立马要收回去:“不要就……”
    “谁说我不要?”
    玉琅面无表情地抢过来,放到鼻下狂吸,“这么珍贵的东西,我为什么不要。”
    不想看自己辛辛苦苦找的续命药被玉琅糟蹋,沈烨闷头往前爬,把人抛在身后。
    生机能吊活死人的命,更能延年益寿,一个疲惫无力的毛病分分钟就治好。
    玉琅跟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,瞬间精力充沛,面色红润,很快就追上了沈烨。
    “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鬼,怪不得你的伴侣那么疼你。”
    玉琅赞不绝口,“虽然人鬼殊途,但你是厉鬼,他是活死人,也算门当户对。”
    沈烨忽视“心地善良”
    这种恶心词,光听进去一个“门当户对”
    。
    他微微颔,矜持道:“说的不错。”
    他,和许随,门当户对!
    攀爬半个小时,沈烨先行登顶,他单膝跪在尸山之巅,眼神射向远方某道身影,脸色逐渐阴沉。
    玉琅脚踩着一个尸体的头,手抓着另一个尸体的腿,身手灵活地攀上尸山顶峰。
    他站在沈烨身后,也看到了那道身影。
    百年前死去的沈氏人,他遥遥站在尸山的尽头,站在城池的中央,穿着一身沾血的雪白长袍,气质脱俗,手中捏着一柄扇子,面如冠玉,眉宇俊朗,正面带微笑地看着两人。
    玉琅神色冰冷:“这就是领域主人?”
    “出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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