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章 律法明鉴 惩戒与救赎的清河镜像
清河县的梅雨时节,潮湿的雾气笼罩着青石街巷。
酉时三刻,"
张氏绸缎庄"
的伙计正要卸下门板,突然瞥见柜台的翡翠玉镯不翼而飞。
掌柜的暴喝惊动了巡街的汴梁卫,张卫国带领衙役们顺着潮湿的脚印追踪,在城南的破庙里堵住了蜷缩成一团的惯偷刘三。
"
又偷东西!
"
张卫国踢开刘三怀里的包袱,金银细软散落一地,"
这月第三次了!
上次从牢里放出来时怎么说的?"
刘三耷拉着脑袋,脖颈处还留着上次鞭刑的疤痕,嘟囔着:"
这年头,做工太累"
话音未落,便被衙役反手铐住。
与此同时,县衙的监牢深处,新建成的"
惩戒司"
内灯火通明。
青石墙壁上刻着《唐律疏议》的节选,角落的墨家机关铁笼泛着冷光。
典狱长王肃展开犯人的卷宗,目光扫过刘三的案底:"
屡教不改者,按律当杖责三十,拘押半年。
"
他指向墙上悬挂的"
悔过自新图"
,画面上,曾经的盗贼在工坊劳作,最终成为受人尊敬的工匠。
"
大人,这刘三怕是没救了。
"
狱卒摇头叹息,"
上次坐牢时,连牢饭都嫌难吃。
"
王肃却神色严肃:"
清河县容不得蛀虫,但律法的目的不是惩罚,而是让人改过。
"
他翻开《清河狱政新规》,"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